二、学生应严格重视住宿安全问题
1.在宿舍内存有酒精炉等燃火用具、违章电器(除学习辅助用具或教学用具以外的电器均视为违章电器)的,拥有者无法证明确实未曾使用的,给予警告处分。
2.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等燃火用具、违章电器(除学习辅助用具或教学用具以外的电器均视为违章电器)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3.私自改动或破坏学校电器装备、电源线、电话线等公共设施的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4.损坏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,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5.因违章用火,用电等引起火灾的,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。
6.擅自使用公寓走廊内监控器插座电源接电的,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7.除以上条例外,宿舍内禁止饮酒、禁止吸烟、禁止打麻将等赌博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