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大赛名称
2014第二届中国(浙江)畲族服饰设计大赛
二、参赛对象
中国(含港澳台地区)范围内的服装品牌设计师、服装院校师生、服装爱好者。
三、 大赛背景
畲族是我国南方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,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。畲族服饰、山歌、婚嫁、节庆等风情别致,引人入胜。
畲族服饰朴素大方,实用美观,充分体现了畲族人民勤劳、朴实、自强不息的民族性格,是畲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散发着独特的艺术魅力。
为了进一步传承畲族传统文化,推动畲族文化的繁荣发展,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友谊,同时结合景宁畲族三月三节庆活动,特举办中国(浙江)畲族服饰设计大赛。
四、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
主办单位: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承办单位: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
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
执行单位:中 共 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宣传部
中 共 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统战部
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
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
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设计师分会
五、举办时间
2013年11月—2014年4月3日
六、举办地点
浙江景宁
七、大赛宗旨
弘扬畲族民族文化,推进畲族服饰文化与当今时尚的有效融合。
八、参赛要求
1、要求结合畲族民族文化元素,围绕2015年春夏流行确定作品设计主题(尺寸为27×40CM:含参赛作品效果图、平面结构图、设计说明、面料小样规格为8×8 CM。作品背面附作者姓名,选送单位等信息);
2、参评作品须为系列作品(3套),设计师可从畲族传统服饰的样式、结构、工艺、面料、色彩、图案上或其它相关畲族文化中提取设计元素,可登录网站
3、结合设计主题做150字以上的设计说明;
4、设计作品均须反映国际、国内最新的流行思潮及流行动向,既有独特的创意设计,同时兼顾服饰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;
5、设计作品须是参评者本人原创的作品,如有严重抄袭的参评作品,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;
6、所有参赛材料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,选手在参赛期间所绘制的手稿及成衣,组委会有权进行宣传、出版发行和演出;
7、组委会不接受电子文档及光盘稿件,请选手将所有资料以手绘或打印稿形式参赛;
8、参赛选手所提交个人信息及证件需真实有效,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证件,将取消个人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,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;
9、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纪律,配合赛程时间安排;
10、本大赛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九、参赛办法
1、参赛者须填写递交完整的报名表与参赛材料。
2、参赛者请于2014年1月25日(截稿日期)前将参赛材料、身份证件复印件、2寸证件照片2张等资料一同寄往大赛组委会。身份证复印件、其他证件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请与参赛报名表一并装订,请勿张贴在效果图上。
十、赛程安排
1、征稿报名:2013年11月—2014年1月25日
2、初评评选
时间:2014年2月中上旬
地点:杭州
内容:邀请国内外著名服装院校教授、国内外著名服装设计师等组成初评专家评审团,对选手作品进行评分,评选出前50位选手进入复评评选环节。
3、复评评选
时间:2014年2月中旬
地点:景宁(结合畲乡实地采风)
内容:选手根据组委会所提供的命题,进行实践及面试考核(复评考核得分计入总决赛总得分)。邀请国内外著名服装院校教授、国内外著名服装设计师等组成复评专家评审团,对选手的复评表现进行考核评分,评选出前30位选手进入总决赛。
4、总决赛暨颁奖晚会
时间:2014年4月3日
地点:景宁
内容:专家评审团对选手成衣作品动态表演进行打分,结合其在复评阶段得分(选手决赛总分比例组成:复评阶段得分占40%,决赛阶段作品表演得分占60%),评出总决赛各类奖项。
十一、奖项设置
大赛设金奖1名,银奖2名,铜奖3名,单项奖若干。
金奖1名:奖金
50000
元
银奖2名:奖金各
20000
元
铜奖3名:奖金各
10000
元
十二、其它事项
1、凡入围比赛的外地选手,参加复评和决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。
2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。
组委会执行机构: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设计师分会
稿件请寄送到组委会执行机构,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文路33号天堂E谷创意园2号楼207室中国(浙江)畲族服饰设计大赛组委会,邮编:310000
联系电话:0571—87160997 85102259
传真:0571—85159990
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组委会联系。